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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,“14号文”关于住房体系的新表述引发热议,推动新一轮“房改”的新闻冲上热搜。
暂先不论是不是新一轮“房改”。改革是渐进的,也是倒逼的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对于“14号文”提出的两个任务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”,我认为是针对当前楼市突出问题而提出。也即,旧模式难以为继,楼市持续下坠,亟待新模式。
我们面临的楼市形势是:新开工回到2009年水平,商品房销售回到6年前水平,卖地数据不公布了,房价阴跌了2年多。从2021年底开始的救市,到现在近两年了,但史无前例的宽松政策打下去,效果想必大家都看到了,非常的不理想。理论上讲,我们有500亿平米的存量住房,每50年更新一次(寿命为50年),每年也有10亿平米。这应该是底线了!
再加上,还有改善型需求,人口流动带来的需求,12亿平米能守得住。但从新开工和供地来看,从海量二手房挂牌看,从“All in”转向“All out”趋势之迅猛看,10亿平米底线,不能太乐观。
但同时,我们发现,需求潜力还很大。比如,尽管身边的人多数有房了,但大多数人对居住不满意,存量房屋品质确实乏善可陈;比如,珠三角住房自有率只有46%;再比如,全国有新市民、外来人口3-4亿,多数人没有房。对拥有产权住房,上升到阶层晋升的焦虑。
一边是房子卖不掉,一边是需求嗷嗷待哺。
因此,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,即需求端各种激励措施,比如给资格、加杠杆、降门槛等,甚至给大家摇旗呐喊、加油助威,“看好你、一定行”,让市场提振信心、扭转预期等,作用空间很小了。
问题的症结,就在于供需错配。
实事求是讲,地产在过去20多年工具化特征突出,商品房是卖给有钱的、能加杠杆的,导致属性扭曲、房价奇高。但国民收入是“金字塔”的结构。于是,出现需求断层和库存高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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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改也好,打造新模式也好,强化住房保障也好,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。过去,每次市场下行,靠旧模式硬生生拉起来,屡试不爽,导致我们没有经历完整的房地产周期。现在,之所以呼唤房改、呼唤新模式,完全是因为,旧模式搞不下去了。新模式,离不开住房保障真正发力。
基本逻辑就是,通过政府主导的保障房,让住房困难人群享受城市化的公共服务,从而成为市民,构建“先租后买”、“先小后大”、“先上车后改善”的住房资产拥有阶梯,最终成为城市的有产者。这样,商品房市场有效需求不足,导致的需求断层和库存高压,才能破解。
事实上,从1998年开始大搞经适房,到2007年国家发布24号文,住房保障进入快车道,特别是2008年启动“3600万套”保障性安居工程,2021年在人口净流入城市筹建900万套保租房等,住房保障搞了16年了,从量上来看,能覆盖20%的城镇人口。但效率成问题:
一是,由于商品房价一直在上涨,而产权式保障与市场销售是打通的,始终难以避免寻租或套利的局面,导致有的无法配置给需要的人。
比如,经适房、限价房、安居房、销售型的人才房;比如,一些拆迁安置房,补缴地价也能上市。
二是,住房保障主要局限于户籍低保低收入的,尽管有的城市也在扩面(保障常住人口),但力度不够,口惠而实不至。
比如,2014年国家就提出,住房保障覆盖面要扩张到非户籍人口,包括农民工,但兑现度不够。
三是,住房保障没有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。对于大城市来讲,住房困难群体最突出的有三类人群:新市民、年轻人、外来人口,新就业大学生,户籍无房户,为社会提供基础服务的工薪阶层。
四是,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,在区位、品质、公共服务上的差距明显,背后反映的是,地方是否真的重视住房保障。
图: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发展的历史脉络不去大力度建设保障房,必然要容忍城中村、工厂宿舍、游离于城市公共服务外的商品租赁住房等非正式住房的存在。但是,非正式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最大的区别在于,前者无法享受城市化的服务,也就无法融入城市,无法成为真正的市民。于是,大城市的住房形态,就呈现“二元分裂”态势,即针对中高收入的商品房和中低收入的非正式住房,中间形态弱小。
住房保障力度不够,就意味着“二元分裂”无法弥合,住房消费阶梯断层。也就意味着,住房消费升级,主体就是前期买了商品房的群体,而多数租赁人群“先租后买”的梯度很难实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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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房价不高、城市化快速推进、房价上涨预期强烈的楼市“上半场”,“二元分裂”导致的需求断层不明显。但楼市进入“下半场”,上半场的动力(房价预期、加杠杆、高收入资产配置)褪去,而中间层未经由保障房的扶持而成为有支付能力的购房群体,于是就出现需求断层。
此次,14号文,关于配售型的保障性住房,最大的特征,就是“成本价供应、封闭流转”。对该类型住房,土地是划拨的(或盘活存量土地),资金来自低息贷款或债券,建设主体的国企城投。这样的组合能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,实现成本价供应,让最广泛的困难群体纳入保障。
封闭流转,一方面能杜绝寻租或套利,使得房源分配给最需要的人群;另一方面,也能避免后期套现导致二手房挂牌量大幅度增加,冲击商品房市场。
多说一句,楼市的“上半场”,获取地产红利的激励下,都在“做多”,包括对产权式保障房的谋求。但是,进入下半场以后,套现落袋的情绪集中、赛道拥挤,表现在二手房挂牌量不断创新高,资产价格下跌。
个体理性,但集体非理性,合成谬误,这是个共输的结局。
从人群来看,根据14号文的规定,主要有三类“住房困难”人群:
一是,户籍无房户,也被称为“夹心层”。当入户门槛越来越低、房价越来越高,很多户籍无房户就变成了住房困难群体(但不符合低保低收入范畴),入户几年了,却买不起房;
二是,新就业大学生。他们享受过高等教育的红利,但不再认为是天之骄子,因为房子都买不起。在“买房并真正融入城市(享受城市公共服务)”的道路上,是最焦虑、最卷的一个群体。
三是,为社会提供基础服务的工薪阶层。这些年,考公、考编、进国企的人多了,但随着社会管理事务下沉,街道、社区、居委为代表的基层,工作强度越来越大,社会治理的责任和压力空前,而薪酬绩效的状态,大家都清楚近期的变化。这些人群,也是住房困难人群。
因此,未来的住房保障,分为两大块:一是配租型的,包括针对城市低保低收入群体供给兜底式保障,即公租房;也包含保租房,针对收入不太低,不符合公租房条件,但也买不起房的群体;二是配售型的,即针对有一定收入积累,想获得产权住房,但支付能力弱的购房困难群体。
这就是近期热议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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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来看,户籍低保低收入的群体,基本上实现了“应保尽保”。未来,应该学习新加坡、德国等发达国家,在住房问题(“有房住”)基本解决的基础上,将住房保障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住房困难群体。多说一句,我们学习新加坡住房制度,不是学习其形式,而是学习其内核。
即,以威权落实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理念,保障每一个国民能健康、体面获得居住,并能享受到围绕居住的均等化公共服务。比如面向居民日常饮食起居的社区服务,子女能就近接受相对均等化教育等。而不对房地产既要、又要、还要,导致保障靠后,“居者有其屋”无法落地。
图:新加坡存量住房供给的结构(%)或者,仅仅是为完成保障房的“量化目标”,至于建得好不好,配套是否到位,通勤成本能否接受,是不是待保障人群所需要的等,一概不管。我们有自上而下的执行力,完全可以学习新加坡的威权治理模式,从而将新的住房保障制度落实到位,真正解决中间断层的问题。
前面讲了,改革是渐进的,但也是倒逼的,现在到了倒逼的时候。否则,房地产可能面临“失速”的风险,资产价格面临暴跌的可能。推动新模式落地,有两个抓手:一是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,推进产权住房供给侧改革;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,推进租赁住房供给侧改革。
二者共同的目的,就是以供给侧改革来纠偏供需错配,让有效供给顺应有效需求,解决需求断层的问题,促进“先租后买”、“先上车后改善”的健康循环。本质上,也是实现居者有其屋,打造中产阶层。不管是配租型的保租房、配售型的保障性住房,都是城市公共服务的载体。这样,3-4亿的新市民、年轻人、新就业大学生、工薪阶层,也就融入了城市。
我们从不缺乏住房顶层设计,每一个专家都可以描绘出一张美好蓝图。但是,一分部署、十分落实。过去,房子的问题是“总量短缺”,敞开口子搞建设就行了。但现在,房子总量不缺了,空置率很高,尽管有结构性短缺,但买房的预期变了,供应怎么匹配需求是一门学问。
否则,可能供出来的房子卖不出去,产生新的空置、资源浪费。比如,新的保障房土地要划拨供应,但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讲,只有外围有大量的划拨用地,但外围广义库存要5年以上才能消化完,而且外围区域的房价在下跌,建出来的房子能不能卖出去,这不能不考虑。
另外,存量时代了,关键是盘活存量用地,而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医院有大量用地可以建设,且不需要改规划、补缴出让金。但在所有经济主体的眼里,土地是优质资产,能否拿出来建设和向全社会成本价配售,是个大问题。之前,保租房也考虑过这个渠道,但效果不佳。
像前面所说,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好,靠的是威权落实“居者有其屋”,包括靠威权落实土地低价征收,落实中央公积金、低息贷款,落实全国700 多所学校和公园等公共服务平等分配。
我们能否做到这一点,有几个观察指标:
一是,是否愿意把优质地块拿出来;
二是,是否能攻坚克难、有担当有突破,把存量土地盘活(低效供地占比40%);
三是,是否区位和品质比肩商品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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